第561章:得把这个仇报了(3/3)
从楼道里出来,石更警惕的向四周看了看,然后拿出手机拨通了谷勇的电话:“你查一下妙香楼的股东情况,看看都有谁,然后给我回个电话。”
谷勇刚从家里出来,接到石更的电话后,他就去了工商局进行调查。
调查清楚后,谷勇给石更打了个电话:“股东一共是三个人。最大的股东叫郎月,持股六7%。第二大股东叫许家升,持股30%。最小的股东是黄三江,持股3%。”
郎月?
石更想了一下说道:“你查一下这个郎月的情况,看看她是哪里人,在哪里工作,查清楚了给我打电话。”
谷勇在工商局记下郎月的身份证号码后,回到公安局,让户籍科的同事帮他查一下身份证号码的归属地。由于彼时还没有全国联网,所以无法做到输入身份证号码就能查询到身份信息。
但由于身份证号码编排是有讲究的,户籍警察都是内行,一看就说出了郎月是新阳人。 谷勇马上跟新阳市公安局方面取得了联系,向他们了解郎月的情况,包括家庭情况,得知郎月原来在新阳市纪委工作,但99年以后被上调到了省纪委监察厅工作。
谷勇随即又通过朋友向省纪委监察厅的熟人打听,郎月确实在监察厅工作,任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。
谷勇把掌握的情况告诉石更后,石更笑了,因为不出他所料,郎月果然是郎文秉的妹妹。
“继续往下查,看看郎月的儿子是不是郎月和她前夫所生的。”
想要查清楚这件事,显然只需要知道郎月和她前夫是什么时候离婚的就可以了。
给郎月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处打了个电话,让对方帮忙查询了一下,得知郎月是在99年7月份离婚的,而郎月的孩子是在2000年8月出生的,而且随郎月姓,这说明孩子肯定不是郎月与前夫所生的。
在查清郎月在春阳有两个住处,并且一个常住一个不常住后,石更让谷勇派人对郎月的这两个住处进行二十四小时监视,如果发现有男人去的话,一定要拍照,还要弄清楚男人的身份。
郎月每天基本不去别的地方,就是两点一线,往返于常住的家里和单位之间。而且她常住的家里只有她、孩子、她妈三个人,在监视的一周之中,没有发现任何一个男的去过。
这一天晚上,谷勇没什么事,就和一个小兄弟在郎月家的楼下蹲守。
大约十一点左右,就在小兄弟跟谷勇说今晚肯定又不会有任何发现的时候,单元楼的门开了,只见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人。虽然是深夜,但小兄弟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是郎月,就用手推了一下打盹的谷勇,示意他赶紧往外看。
谷勇一看,笑道:“你不说不会有任何发现吗?这不就有情况嘛。”
郎月是有车的,可是她并没有开车,而是步行离开了小区。
谷勇很谨慎,他不敢确定他们的监视一定没有被郎月发现,所以为了避免郎月使用调虎离山之计,谷勇就没让小兄弟跟他一起跟上去,而是让兄弟继续留下来监视。
郎月所住的小区是个大小区,每天晚上门口都会停着很多等活儿的出租车。郎月出了小区后,上了一辆出租车就走了。
谷勇则在后面不远不近的跟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