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四章 趁虚而入(1/5)
在犹豫了好久后,男人终于还是没有吃了两个小美人。男人的理由是那样太卑鄙了。他终究不是一个下三流的淫贼。他对女人一向宗旨是:身体要,心也要。如果他那样做了,只是得到她们的身体而已,以后要得到他们的心就难了。
好色的男人也没有那么容易放走眼前的美食。人爬上床,口嘴手并用,在两位美少女没穿一丝衣物的身体上揩够了油。最后两位美少女身上布满了男人口水,两对娇乳给男人捏得又肿又涨,红衣美少女那对豪乳还残留着两三个男人的齿印。
在摸了又摸,吃了又吃,用布巾将遗留在她们身上的口水拭干后,男人才念念不舍地替两位美少女穿上衣服,从连非子那里找到迷魂药的解药救醒他们。
终究是练过武功的,红衣小美人儿反应敏捷,一醒来马上就要抓剑,可是他的剑早已被连非子放在其它地方了。两位美人儿想不到会是男人救了他,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男人,疑:“是你?”男人给她们穿衣服时,极为细心,以脑海中对她们的记忆穿的比如丝布怎么系,系在那个地方。你问男人怎么那么清楚,因为男人是个大流氓,平素就静观察女孩子那个地方了,就像她们的衣服从来没有给人动过一样。醒来的两位一点没有发现她们身体上有什么不妥地方。
男人什么也没有说,只是故做凝重地道:“此处不宜久留,我们回去再说。”回去的路上男人把心中编造的过程跟两位涉世不深的小讲了。男人长久胡编乱造的功夫在此刻完全展现出来了,那过程给他编得是惊险,离奇,揪人心扉。让两位小觉得如何男人在晚到一步,她们就完了。其中过程重点突出了男人如何勇斗歹徒,把他的英武是表现得淋漓尽致。两位小看着那个口沫横飞的男人,怎么也没有办法将他跟他说得那个英武不凡的大侠联系在一起。不过两位小的心里还是非常感谢男人的。
他们前脚刚进客栈,后脚太史杰就灰头灰脸地赶回来了。听闻是男人救了他们时,太史少侠两只眼睛盯得比牛还大地看着他,一双眼睛精光闪闪的,好像要把他看穿似的。男人的修为已臻反朴归真的无上境界,岂会害怕太史杰的眼神,当下腰杆挺直,让这位爱看人的少侠看个够。
太史少侠越看越疑惑,眼前这个人论起修为还不到一流,怎么可能从那个武功高强的采花贼手中救走丁城梅依红呢?当日连非子并没有跟太史杰交过手,只是施展采花门的绝顶轻功将太史杰引到城外,摆了个‘三才阵’将他困住。太史杰只是以轻功推断出采花贼的武功很高。一般情况下,武功高的,轻功很好,但轻功好的,武功却未必高。采花贼是一种极为危险的行业,随时准备溜之大吉,每个采花贼一般都有一身非常高的轻功。
“不知叶少侠仙乡何处啊?”从认识以来,男人与太史杰很少说话。一来太史杰太忙,两位小美人总是唧唧喳喳地在他身边,男人一上来插话,马上被她们哄走,二来男人对太史杰那高高在上骄傲姿态很看不上眼,也不屑与他多交流。
“我们家穷得很,到处都是穷山恶水的,算不上仙乡。”男人的这一句话顿时引来两位大的一阵白眼。
“喂,喂,太史哥哥是问你,你家在哪里啊,没问你家美不美。”说话的是红衣小美人。有太史杰在,男人彻底被无视了。
男人心中极不服气,想:“小丫头片子,我又不是没有告诉你名字,你什么时候帮我改名叫喂了,早知在民房里我就把你……”现在想也没有用,天下没有后悔药吃。男人嘟哝道:“我来自遥远的南荒。”
“我想也只有南荒的灵山秀水才得出了像叶少侠如此英武的人。”
‘哼,你拍我马屁也没有用,总之老子是不会和你做朋友的。’男人打定主意,当下随便还了个礼道:“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