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
“就这些?”
“就这些。”
宫维彦依次回答着这些问题,平和地陈述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噩耗,他以这样的身份活了大半辈子,生死早看淡了,此时最为感慨的竟然是宫隽夜在他的庇护下好好地长大成人,委实没有什么遗憾了。
他也确实这么说了:“我留给你的钱够你造到下辈子了。”
“闭嘴吧。”他那冷血的不孝子立刻塞了一把药到他嘴里。
宫隽夜毫不怀疑他爸会死得很早,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做着谋财害命的买卖,能长命百岁才怪。没死在花柳病这种丢人现眼的原因上已经是万幸。
肝癌从初期恶化到晚期也不过一年时间,该吃药吃药,该化验化验,腹水隔三差五地抽,尽人事且待天命,宫隽夜有了充足的心理建设,他这次回国,休学证明和离校手续都办妥了。
用他的话说,“我要心无旁骛、翘首以盼地看着他死。”
楚清表示:“你中二病还有完没有?”
“我多孝顺啊。”
他毫不在意,悠哉游哉地从在宫维彦床边,袖子里抖出一把蝴蝶刀,非常祥和地切着橙子:“是吧,爸爸。”
穿着病号服的宫维彦正靠在床头晒太阳,自明烈的光芒中看着他二十岁的儿子,五官与自己相似,眉目间却多了自己不曾有的风流,能够完美地将眼神中淡淡的肃杀掩饰住。当他不笑的时候,就给人一种锋芒毕露的感觉,让他这个亲爹都觉得不太舒服。
宫维彦又看着他手里那把随时随地都能捅死自己的刀,将视线移向他清瘦手指上戴着的戒指,喉结耸动。
那是艾芮的遗物。
他的儿子,好像在自己根本没发现的地方,变成了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。
外人都说,宫家父子在冷战了一年之后,关系奇迹般地冰释了。
宫维彦病重的消息在宫隽夜回国之前就已不胫而走,这些他心里都早有预计,试想宫家倒了,下面有的是人想要拆其骨啖其肉,这是不能错失的绝佳机会。
特别是在他儿子是个废柴的前提下。
所以他必须得回来,并不是因为宫维彦病重,“很孤单,希望他留在身边”。
而是告诉那些时时刻刻觊觎着他的东西的人,敢过来就试试看。
宫隽夜回来之后,每天就来往于医院和司峻刚接手的公司之间。司峻这个人看似不靠谱,对市场的眼光和决策能力却一点儿不差,宫隽夜正是相信他这一点,才由着他上天下海地折腾,给他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,等公司上市后自己就是坐享其成的重要股东。
其余的时间他会替宫维彦处理一些生意上的事务,只拿主意,不出席任何场合,让外界看起来他只是一个代笔的傀儡实际上他是真真正正地“越权”了,早期他不了解也不熟练,还需要宫维彦的指导,后期则直接接触甚至是插手干预,而他爸就像装傻似的,对此不置一词。
或许他心里也明白,他总归是要死的。
宫隽夜回国的第二个周末,他的大伯和小叔来了。
早就听在医院里支应的手下和陪床的漂亮小护士说,宫维彦住院期间,他们来探望得很勤。他们进门的时候,看见本该在国外读书的宫隽夜在床前尽孝,一点儿也不诧异的样子:“噢,隽夜也在啊。”
宫隽夜也很懂事:“叔叔伯伯你们聊,我出去抽根烟。”
病秧子小叔冲他露出一个难看的笑,他放下手里看到一半的杂志,越过那扇没有关严的门,走了出去。
但是没有走远。
他在看不见影子的墙角静静站了片刻,听见屋内传出大伯的声音:“维彦啊,你也是命苦。”
“放心吧,只要你把遗嘱立好了,我们不会对你那败家儿子太差的。”
他们离开没多久,宫维彦就睡着了。
近来他睡眠时间越来越长,也越来越不规律,肝癌晚期的症状一一在他身上应验。偶尔肝疼得整宿整宿睡不安稳,昏迷过一次,凌晨两点叫来值班医生做急救,宫隽夜常常分不清他到底是睡了还是死了,于是花更多的时间陪在床边。
可惜他们从来都没有什么话聊,彼此除了血缘压根儿没剩下什么,面对面的时间难以用亲有间那种自然的方式消磨,便凸显出某种引人深思的尴尬。
有时候他看着宫维彦,很难把这副将死之躯跟前两年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联系到一起,父亲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衰老和虚弱下去,但他无能为力。
所以他渐渐释然了,就像再怎么讨厌时间,每年的冬天还是会如期到来。
又一个不眠之夜过去,他放下刚看了个开头的书,觉得自己有点累了,身体罕见地传达出透支的信号。他想了想,将看护的任务交给手下,决定吃了早饭就回家去睡一觉。
秋恒在路上买了他爱吃的食物打包带来,拿到手的时候还是热的。他看着宫隽夜坐在副驾驶上准备吃饭,从车里的保温瓶里倒泡好的热茶给他:“少爷太辛苦,注意身体。”
“不打紧。”
拆开牛皮纸袋,食物的热气一飘出来,他便摇下车窗通风,清凉的晨风吹入车厢,驱散了些许困意。
他伸手去接秋恒端着的茶杯,却没能接得住。
“小心……!”
将秋恒的惊叫完全覆盖住的是一声枪响。
宫隽夜背对着那个方向,只感到自己被秋恒抓住了按在车座上,滚烫的茶洇湿了他的衬衣,紧贴着皮肤的地方烧得他咬紧了牙,但他没有动,秋恒动了。
男人的身体剧烈地震颤了一下,而后,一股浓郁的血腥气在车厢内飞速膨胀,混合着食物和茶水的味道扩散开去。
车外的路人尖叫着,纷纷往远处逃窜。
宫隽夜伏在车里,一边脱下自己的外套一边给留在医院的保镖拨电话,确认他们已经在起来的路上后,他把肩部中弹的秋恒抱到座椅上,手不小心压到方向盘,汽车发出刺耳的鸣笛声。
而他嗡嗡地耳鸣,什么都听不见似的。
“阿恒。”他用衣服给男人包扎受伤的肩膀,新鲜而滑腻的血沾了满手,但他的思路从未像此刻这样清晰,方寸不乱,低声说:“阿恒,睁开眼,对,看着我,你没事,医院就在路口,你不会死的,听见了吗?”
这个老实平凡的男人却完全不能像他一样冷静,身体抽搐得厉害,脸色过渡成大量失血的苍白,口中呜呜咽咽的说不清话,好像还哭了,汗水和泪水一齐淌下来。
“对不起少爷……没烫着您吧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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